但不容忽视的是,与国际一流跨国公司相比,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起步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对国际规则的熟悉和运用不够,对风险的识别和管控能力有待提高,再加上境外投资市场竞争激烈,国别差异较大,投资监管环境不同,境外投资面临着较大的政治、法律、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央企内部人士对记者说,必须承认的是,由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仍处于探索阶段,境外资产投资暴露出的问题非常复杂,涉及文化、人才甚至包括国有企业制度等诸多方面,央企境外资产运营中确实存在风险意识不强、重投资轻管理等问题。而在此前,一些央企曾经在“走出去”失败中付出巨额学费。
“一方面是出台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办法;第二是严格规范经营;第三就是严肃问责,加强对境外资产监管,对违规责任一定严肃追责。”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两会记者会上针对央企海外“走出去”表示,在推动央企走出去同时,国资委也在加强监管。据了解,今年年初国资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两个央企投资监管办法,将针对央企境内和境外的投资项目分别建立负面清单,划定投资红线。其中要求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相比较国内投资,央企境外投资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记者了解到,国资委35号令明确规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确需开展非主业投资的,必须和具有相关主业优势的中央企业以合作的方式开展,通过优势互补降低投资风险,减少无序竞争。考虑到境外投资风险高发的特点,35号令明确,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民间投资机构、当地投资者、国际投资机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