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在这两年风生水起,成为网红经济的代表形式。直播网红的收入,是传统的职业媒体人难以企及和想象的。顶级网络主播的年收入以千万元计,甚至可以按秒计算收入。如此天量级的吸金速度,吸引各类人士前赴后继地加入这个行业,据报道,这次“直播故宫”的女主播还是在校大学生,不排除她策划该直播时有借此一战成名的期待。
尽管“直播故宫”的闹剧以当事人道歉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收场,但是许多直播网红,就是靠类似搏出位的手段成名的。有的主播靠大尺度、准色情的画面吸引观众,有的主播则凭借直播暴力、残忍、极端丑恶的内容拉拢粉丝。这些直播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突破公共伦理的底线,除了给人以感官刺激,丝毫创造不了有益的社会价值。
有人说,直播是一种“无聊经济”,它用一些无聊的方式满足受众无聊的需求。一个开放的社会似乎应该容忍无聊,然而,一个文明的社会绝不应该提倡无聊。直播平台就应当履行过滤不良信息、传播有益信息的社会责任。诚然,只要不像“直播故宫”的女主播那样涉嫌违法,再无聊的直播也有传播的资格,不过平台不能迁就无聊的风气。不能因为无聊、秀下限的直播能够吸流量,就明里暗里鼓励此类直播,把它推到首页。
好的社会风气不光需要法律的兜底保障,还需要高于底线的价值观倡导。网络世界是多元的,想要成为网红,你可以非主流,可以脑洞大开,但不意味着你非得与真善美为敌,与假恶丑为友。相比传统的电视直播,自媒体人为主的网络直播起步虽晚,步子却迈得很大,这是新兴媒体形态的优势。直播江湖还没稳定,谁能问鼎尤未可知,哪家平台能提供更多高质量、有品位的直播,谁就有更大可能在直播产业的道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