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照亦可租借: "冒名"驾共享汽车现安全隐患

2017-05-03 08:02:33来源:北京青年网 作者:-

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平台方接受用户对账号持有者给他人租车的举报,如果举报内容属实,该公司将会给举报者一定程度的奖励。

除了“途歌TOGO”外,北青报记者在另一款名为“Gofun出行”的共享汽车平台上注意到,平台方要求“授权驾驶人”是“Gofun出行”会员本人,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有效证件。会员资格仅限本人使用,如果“Gofun出行”预定会员将汽车交予非授权驾驶人驾驶,将被收取2000元违约金。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事故,会员需承担所有车辆损失及维修造成的停运损失。

观点

借人账号租车出意外 注册人肇事者都担责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借用他人账号使用共享汽车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共享汽车的使用人应承担责任,而出借给使用人账号的人,明知使用人不具有驾车资格但仍借给其账号,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共享单车平台已投保险,保险公司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对于相关人员的责任分配问题,还需要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因为驾车人的行为危害较大,造成事故时或应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韩骁指出,如果发生事故属于共享汽车平台的监管问题,或是共享汽车的租赁系统存在漏洞,比如借用他人账号就能开走,这使汽车处于危险状态,应对事故损害承担连带责任。韩骁补充道,共享汽车平台在用户用车之前没有审查和核实使用人及使用人提供的驾驶证明,也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共享汽车租赁平台的责任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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