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琯溪蜜柚遭遇“李鬼” 地理标志产品屡被侵犯

2017-04-29 10:53:26来源:光明日报

­维权之路在何方

­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主要涉及质检、农业和工商3个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以及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都强调了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此外,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监管。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是一个松散的体系,制定政策、规章的部门不同,目的也不一致。比如,质检和农业部门将地理标志作为一种质量标志来管理,工商部门则是将其作为商标来管理。在保护内容、申请程序、违法处置等方面又不相同,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容易引发权利纠纷和执法冲突。

­而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也遇到问题。平和县曾组织工商、农业等部门人员组成打假队,到全国平和琯溪蜜柚主销区开展反假冒、反侵权行动,甚至开展跨省联合执法,但效果并不理想。“在本县地区,我们有行政管辖权,可以管理好假冒行为。去外地打假,只能通过跨省联合执法或者当地工商等部门协查。但一些地方有地方保护主义,打假很难操作。”平和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违法成本太低也给维权制造了障碍。比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惩处地理标志产品假冒行为没有直接作规定,而是要参考《质量法》等法律。根据《质量法》,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事实上,这种惩处并不严厉。

­多年来,很多专家、企业多次呼吁要把各部门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规章上升为条例或国家立法,但一直未果。刘兆彬认为,加快相关立法进程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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