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福音:微信小程序与公众号现可同名

2017-04-25 07:21:40来源:IT之家 作者:白猫

IT之家4月25日消息 之前微信称小程序和公众号将不能使用同一个名字,比如说一个公司同时运营着公众号和小程序,之前由于微信的限制只能使用两个不同的名字,对于用户来说比较麻烦。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改变了。因为今天微信宣布了未来公众号和小程序名称支持同主体复用,也就是说公众号和小程序能够使用同一个名字。

为了向开发者阐述新规则下的小程序以及公众号的命名规则,微信官方今天发布了新文章,详细阐述了在新规则下开发者应该如何命名自己的小程序以及公众号。

具体规则如下:

1、同一个主体的小程序和公众号可以同名

如果你的公众号、小程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名称是唯一的,且属于同一主体下,那么它们可以同名了。

例如:公司A拥有公众号【微信公开课】,同时可申请小程序【微信公开课】,反过来也成立。

2、同一主体下存在多个重名公众号,可以同名

由于历史原因,你可能在早期申请了多个重名公众号,那么你的小程序依旧能申请使用这个名称。

例如:公司A早期申请了多个公众号【微信公开课】(第一个)、【微信公开课】(第二个)、【微信公开课】(第三个),仍可申请小程序【微信公开课】。

3、不同主体重名公众号,不能同名

要是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你和其他一个或多个主体使用相同的公众号名称(由于微信公众平台早期允许),那么这个名称在小程序内就不能被使用。

例如:个人A和公司B同时拥有公众号【张三】,则【张三】的名称在小程序内不可被申请使用。

4、同主体下,名称后缀“+”仍然可用

公众号和小程序名称均不与其他重复的情况下,可支持同主体申请名称添加“+”后缀,这一点对公众号和小程序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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