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网友表示,等待都是石沉大海。现在,易到没有明确表示不退款,而是采取登记之后故意拖延的方式。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工商总局出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还对故意拖延有着明确界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也就是说,当消费者因为打不到车而提起退款需求之日算起,超过15天,就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违反这一法规的处罚相当严格,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