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7家房源发布网站被约谈:禁用“学区房”等词

2017-04-22 12:48:06来源:川报观察 作者:文强

房源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型房源的,不得对外发布;

各网站要加强房源广告词的审查,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得出现“升值潜力无限”、“商住两用”、“学区房”等敏感词汇,不得制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或虚假宣传,不得出现造谣传谣、炒作房价、规避限购限贷政策、误导市场预期的情况

各网站要及时清理无效房源,要求发布信息者,在房屋成交后或者委托人取消委托后,必须48小时内对该房源进行撤销;

各网站对发布时间过长,无人管理的房源信息要进行定期清理;发现中介机构在网站发送违规信息的,各网站要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真实、合法原则,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尤其对价格有表示的,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成都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要求,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资质的网站,不得自采和转载新闻,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网民擅自发布违法、违规内容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并报告网站的记录,备份需保存60日。

三部门明示,此次约谈后,网站要自查整改,成都市将于4月24日起开展执法检查,市房管局将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工商部门将查处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网络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上述要求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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