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常能闻到一股酸味。”马六郎村村民李学飞说。
“只要阴天风一刮,谁闻见都刺鼻。如果从旁边过,吸一口就呛得你出不来气。”李文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
对于村里的两个化工材料销售处,村民马翠花坦言:“我们都希望把这个厂子挪走,都愿意把厂子管起来。”
据李文强表示,他常见到有挂车在经销处卸下或载上罐子。夜里,也常能听到村北路口大车出入引擎轰轰作响的声音,“前不久还在运营”。
对于李永奎、李锡展往南赵扶村倾倒废酸一事,李文强推断,或许是小企业用酸后无处排放,卖酸的李永奎、李锡展就开始自己找地排放,“能找地倒了就倒了”。
专家:渗坑内废水危害极大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占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废水是明文规定不能用渗坑的,尤其是工业废水。按照地层构造,一般第一层为浅水层,第二层为黏土,是隔水层,黏土以下则属于地下三层。黏土层若被破坏,污水将会渗入地下,将地下水污染。只有黏土质很好时,地下水才不会被污染。
据王占生判断,按照这次的渗坑污染程度,地表水都已被污染。若是村民挖井8米深水仍泛红,地下水极有可能也已被污染。“怎么能渗呢?生活污水都不能渗,渗坑本身就很错误了。”王占生说道。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命令禁止渗坑、渗井排污,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
王占生介绍,按照规定,工业废水要经过企业处理达标后再排放至河道。渗坑的存在,是因为企业根本不想处理废水,直接排入地下。而此次涉事的有色金属、重金属企业的废水危害极大。正常饮用水的Ph值在6.5—8.5,而此次天津的渗坑污水据两江环保中心检测Ph值为1,属于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