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政务公开事项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区要制定并公布本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布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区域、招生人数等信息。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集中发布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文件、共建园区、产业承接、典型案例等信息。推进京秦、兴延、延崇等高速公路建设进展情况公开,公布京津冀区域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进展。
推进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市场和物流中心疏解提升完成情况,做好医疗卫生、教育领域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信息公开。推进打击“开墙打洞”、整顿“散乱污”企业等工作信息公开。
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信息公开
做好城市副中心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对城市副中心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公布工程计划等相关信息。
推进2022年冬奥会筹办信息公开
推进冬奥会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发布本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加大空气重污染预警、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全市各级河长名单和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