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制改革进展如何?营改增让纳税人更有感】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在我市正式实施。试点一年多以来,改革运行情况如何?税务机关采取了哪些举措?纳税人有没有获得改革红利?正值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汕尾市国税机关和试点纳税人。
减税降负,政策红利让纳税人更有“获得感”
“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我们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从原来营业税的5%调整为增值税3%的征收率,税负下降明显。比如说去年10月到12月,我们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58.25万元。若是按之前5%的税率,需要缴纳营业税2.91万元,但是营改增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1.75万元,税负大幅下降。”红海湾得胜宾馆财务负责人陈蔚祯感慨道。
众多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改革中享受到了征收率直接下降的红利,而营改增政策的抵扣税制也促使一般纳税人进一步提高对经营管理、财务核算的要求,使企业进一步健全账务处理,促进财务规范化。
以该市某知名酒楼为例,营改增后,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材料,配料和水电费都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2016年10月至12月该企业应纳税额为26.73万元,在扣除进项税额抵扣后,纳税金额减少了12.68万元,实现了税负的大幅度下降。
后顾无忧,政策扩围让企业更有“上升感”
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是本次营改增试点改革的一大亮点,政策出台以后,许多企业摩拳擦掌,加大了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政策效应的发酵不断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助推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营改增刚推行的时候,由于不理解新政策,非常担心营改增后税负大幅增长。但现在发现,只要懂政策、会政策,依法用足用活政策,减税绝不是纸上谈兵。”汕尾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