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被指侵权被索赔300万 荷兰塔尔帕公司为原告】梦响强音公司在其网站公布了《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官方授权公司公示》,梦响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宣传中大量使用了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及文字,目前节目方并没有制作第五季《中国好声音》。
近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荷兰塔尔帕公司诉《中国好声音》第五季海选侵权的案件。荷兰塔尔帕公司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梦响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宣传中大量使用了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及文字,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因此向两被告索赔300万元。庭审中,梦响强音公司表示,由于节目的制作早于合同续签时间,因此在海选中有限使用了该商标。
被指侵害商标专用权
塔尔帕公司诉称,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开发、制作并发行电视节目模式。“The Voice of……”(译为“……好声音”)是该公司开发的一款歌唱比赛真人秀电视节目模式。2010年10月,该公司在荷兰注册了商标,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就该商标或源于该商标的其他商标,在包括中国、澳大利亚、美国在内的约70个国家、地区获得注册或提交商标申请。
该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名称为“The Voice of”,塔尔帕公司表示,“好声音”电视节目于2012年进入中国市场,同年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该公司通过许可方式授权第一到第四季“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与“中国好声音”电视节目前期准备活动(如海选)及其他相关活动、商品上使用上述商标。
塔尔帕公司称,2015年10月起,梦响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未通知该公司、未经该公司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中大量使用了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及文字,并使用了与该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