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官方消息:山东临沂罗庄区检察院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7年4月17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峰、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提起公诉的信息传到了徐连彬耳朵里,几天未出门的他,一大早就穿上厚外套出了门。他想在社区里听听邻居的意见,也想顺道去买点感冒药。
“好事,好事!感觉马上就要讨到公道了。”他说,他把这个信息告知了孩子母亲,孩子母亲也很高兴。
“接下来,等感冒好一些,我又要出去打工了。”徐连彬告诉记者,“现在心情还行,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