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厦门华夏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卷入的校园贷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收到过“催款裸照”。
这已经不是第一个死在“校园贷”乱象之中的大学生了。非法“校园贷”问题,已不仅仅是“谋财”,在这几起社会事件中,它更已间接地“害命”。
早在去年3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旭,因迷恋足彩,输光生活费后开始通过网络借贷买彩,继而冒用或请求同学帮忙借贷,欠下60多万元巨债,无力偿还,跳楼自杀。
而早在多年前,非法“校园贷”引发的社会问题,就已见诸报端。为何仍会有年轻的生命,用血的代价一再尝试?
深陷“校园贷”的学生都是“咎由自取”吗?
面对该事件中的女生,不少网民表示该女生此前累计借贷57万多,累计笔数达两百多笔,那么在这些借贷资金中,有多少欠款已如期偿还,又有多少欠款属于因为“拆了东墙补西墙”而越欠越多?
对此,有网民表示,“在起初评估自己无力承担这么高昂的利息时就该‘收手’了。如果是通过正规渠道贷款,如果信用一直处于透支状态,其实也是会受到处罚。”
其实,恶性循环的借贷行为,早在此前就出台政策被遏制过。
2009年,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扩大信用卡业务量,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营销,吸引客户,导致信用卡违约率不断上升,不少学生客户透支,还出现了运用多张信用卡互相循环透支情况。对此,银监会于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叫停大学生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