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4月17日开始,有关部门将接受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准入申请。据介绍,武汉市现有40万台网约车、其中长期活跃的有6万多台。《细则》出台后,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所有人应通过网上统一考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方可投入运营。
武汉市客管处副处长陈潇表示,目前各平台公司正按要求,抓紧存量网约车和注册驾驶员清理工作。细则实施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肃查处无证、违法经营行为。
【监管】高峰时不得随意加价
对于运营价格,细则明确规定了市场调节价,但为了保护乘客合法权益,避免平台公司在雨雪天气、高峰时段随意加价,《细则》要求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合理确定并通过平台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加价;确需动态加价的,应当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告。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会受到物价部门的查处。
此外,促销补贴行为也受到约束,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运行,扰乱市场秩序。
乘客发生事故平台先赔付
对于乘客来说,最看重的还是行车安全。
《细则》明确规定,由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接入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等,保障乘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得到足额的保险赔付。
《细则》同时要求网约车平台建立并落实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责令投诉较多、服务恶劣的驾驶员或车辆退出营运;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设置固定电话受理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乘客投诉,对乘客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调查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