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渑池县仁村派出所连续查获两起过失引起火灾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杜某和范某,鉴于二人违反《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二人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3月8日下午15时许,仁村乡北坻坞村民杜某在自家谷地里焚烧谷杆时,过失将地边的荒山引燃,火势蔓延至附近一处库房,将他人停放在库房内的价值3万余元的手扶拖拉机、三轮车、播种机等烧毁。
3月9日下午17时许,仁村乡高堂村民范某在后沟自家地里焚烧荒草时,过失引燃荒山9亩,烧毁柏树苗50余棵。
勤劳春耕整地,烧毁山林违法!看着被烧毁的库房和财物,谁不觉得痛心!
消防部门在此呼吁:清明节将至,市民踏青旅游、祭祀扫墓时一定不要把明火带进山林。对于发现违规违法用火的行为,要积极勇敢地给予制止,或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