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科技公司及易名网络公司通过协议安排,从WHOIS的信息中变相地替代用户持有涉案域名,造成了域名管理混乱,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甚至是串通参与了侵权行为。从易名科技公司与易名网络公司的协议来看,三方协商通过提供隐私保护这种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三方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目的,并非正当,故易名科技公司及易名网络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令被告唐某将域名“DUREX.cn”转移至LRC制品有限公司名下,被告厦门易名网络有限公司、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某、唐某等连带赔偿LRC制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万元及合理费用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