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办理时间将延长至3月31日,如有需要的居民可尽快办理。
“因为特殊原因,我去年错过了给孩子办理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补办?”近日,家住湖滨区交口乡的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表示,他现在希望给孩子补办医保,但是又听说今年农民实行了新的医保政策,不知道具体是啥情况。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的要求,我市今年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因为今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改革,影响了201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故参保办理时间将延长至3月31日,所以居民均可在此日期之前进行办理。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同时提醒,城乡居民医保作为政府主办的一项非营利性社会保障事业,延续了政府资助、政策扶持、居民参保的基本原则,具有缴费低、待遇高、医疗消费简便的特点,凡符合规定的全市城乡居民均可办理,享受应有的报销政策。(记者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