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获悉,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已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如今,企业不仅“进门容易”,而且“退出便利”。
无需清算备案一环,提交材料少了一半
注销登记是企业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但为保证债权人利益,法律对注销程序要求较高,一般手续都较繁琐。据悉,以前公司注销前应先成立清算组,10天内到工商部门备案,60天内登报公告,公告满45天后才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如今,相对于普通注销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更加简单,提交材料更少、注销成本更低。”三门峡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实行简易注销后,企业可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拟简易注销的信息,公告期45天,期满后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相比一般注销登记,减少了清算组备案一环。
此外,原来注销公告必须刊登在报纸上,现在申请简易注销,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告,公告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如今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须提交的材料也少了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税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环节,而仅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4类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
据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类型包括四类: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和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仍按原程序办理。
“企业公告简易注销信息前,应完成清算工作,全面结清应缴纳税款及办结涉税事务,确保本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和其他未了结事务。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
同时,据记者了解, 近日我市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涉及市民政局等27个单位,调整行政职权107项。其中,市工商局范畴的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补交的出资验资证明备案、中外合资企业出资证明书备案、外国投资者出资验资报告备案等事项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