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 三门峡独生子女家庭仍可享受奖励政策

2017-03-23 10:06:31来源:黄河时报 作者:张迪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少夫妻都在商量着要不要二胎,但有一个问题受到许多独生子女家庭的关心:独生子女家庭还可以每月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吗?近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三项奖励政策:子女18岁之前,父母每人每月可领20元奖励费;双方年龄达到55周岁,每人每年可领300元;双方年龄达到60周岁,每人每年可领960元。

已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每人每月领20元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最新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20元。父母有工作单位的,到各自单位领取,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政府发放,市民可到社区或街道领取。

此外,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等等。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年龄达到60周岁,每人每年补贴960元

据了解,自2015年7月份开始,我市独生子女的父母按规定办理退休后,每人一次性领2000元补助费的政策已经取消,但出台了相应的其他政策。

“只要是农村户口,且是双女户、独生子女户的家庭,父母双方年龄在55周岁后、59周岁之前的,通过向村、乡、县等申报审核后,就可以享受每人每年300元补助金。若父母双方满60周岁,通过审核后,就可以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说,“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个人,而是只要符合条件,待父母达到年龄限制后都可申报领取奖励。”

而针对我市城镇户口的独生子女户,若父母双方年满60周岁,通过向街道、社区等登记申报后,也可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

阅读全文
    相关标签:
阅读(0) 编辑:薛睿倩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的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其它网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smxtougao@163.com
相关阅读
新闻热图更多 >>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