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旅游局温馨提示:选择“品质文明旅游” 拒绝“不合理低价游”

2017-03-13 09:24:27来源:三门峡日报 作者:曹凯

“不合理低价游”以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团费,甚至以“免费旅游”的幌子揽客,存在潜在的消费陷阱和安全隐患。为此,三门峡市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为了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请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文明旅游。

第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要认真鉴别旅行社营业执照和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网络QQ群或微信朋友圈发送的旅游小广告,不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出现问题难以维权。

第二,要谨防踏入“不合理低价”陷阱。“××元游××”“买产品赠送××游”“免费赠送××游”等不仅吸引公众的眼球,更容易迷惑大家。一个旅行团的成本由交通费、餐费、住宿费、门票和导游服务费等组成,对于明显低于旅游成本的线路产品,要慎重选择,切勿贪图便宜,以免掉入被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的低价游陷阱。游客在旅行购物中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场所,购买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名贵药材、手表相机等,要事先做好功课,谨慎消费,并索要正规发票,以便事后维权。

第三,要签订正式旅游合同。游客要认真阅读旅游产品介绍与行程安排,详细了解旅游线路价格和所包含的服务项目。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对行程安排、费用、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要冷静对待,以纠纷或权益受损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拖延行程、扩大损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旅游者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或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依法合理维权。外出旅游期间遇到问题时可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如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广大游客要在旅游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共同营造全社会健康、文明、和谐、快乐的旅游环境,做文明旅游正能量的传播者。(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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