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通讯员 李国华 赵小锁
近日,渑池县法院执行局与该县公安机关联合追逃,远赴千里之外的北京,成功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押解回渑池,并以涉嫌拒执犯罪对其刑事拘留。 王某当夜从北京押解回渑池县,次日清晨其家属就将执行款6.5万元一分不少的履行完毕。
2014年8月,王某从王某霞处借款5万元,约定还款日为2015年12月31日。然而日子到期了,王某却未偿还借款,王某霞无奈到渑池县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某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
2016年4月11日,渑池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王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渑池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王某霞5万元及利息。该案宣判以后,王某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将其名下一辆汽车出卖他人,所得款项也拒不向法院执行。2016年11月13日,渑池县法院以王某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被渑池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后,直到近日被警方抓捕归案。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渑池县法院获悉,从去年9月至今,渑池县法院相继开展“秋季执行风暴”和“春雷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仅从1月17日至2月17日,渑池法院共执结案件41件;总到位标的294.13万元;总发放金额337.88万元;主动履行10案计117.68万元;拘留人次60案63人;拒执罪公诉立案4案4人,判决1案1人;拒执罪自诉立案8案11人,判处1案2人。在大屏幕曝光公职失信人员283人,与公安部门联合网上追逃,从重庆、山西永济、宁波、北京、杭州、河北、慈溪带回刑事拘留拒执人员十一人。2016年12月,渑池县法院被省法院授予“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