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2017-02-20 14:36:48来源:平安三门峡

警情通报

2017年2月19日上午6时20分许,在三门峡市快速通道原造纸厂门口处,一名老人秦某从家中出来去往河提南路涧河边晨练的途中,在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碰撞,造成秦某当场死亡,但该肇事车辆逃逸。

事故发生后,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在全体专案组民警的有力工作下,市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和郑州东站公安分局的密切配合下,仅用了9个小时,该车驾驶员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郑州被成功抓获。

昨日上午在案发后,由三门峡市公安局“平安三门峡”和“三门峡市交通管理支队”两个官方微信平台同时发布了该案的悬赏通告后,受到了全市各大媒体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和转发转载,三门峡警方在这里向案件侦查工作中提供鼎力支持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件侦破详情

案发现场

案发后专案组紧急调取沿线监控

详细分析案情部署侦查方案

经对197个视频监控侦查后

最终发现该肇事逃逸车辆

经与郑州东站公安分局配合下

成功将该嫌疑人及车辆拦截控制

并发现该车与该案证据吻合之处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羁押在三门峡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而此时,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的民警才有心情饱饱的吃一碗炒面!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因为你们在为人民群众负重前行!感谢你们,辛苦了!

法律条文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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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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