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至13日,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督察组对我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在反馈会上,督察组对我市元宵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效果给予肯定。据了解,元宵节期间,我市连续5天(2月8日至12日)保持优良天气,其中3天位居全省第一。
我市从去年开始,在主城区全面实施禁燃烟花爆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我市禁燃禁放范围扩大到县以上建成区。
元宵节期间,省督察组分别对湖滨区、渑池县、义马市、卢氏县、陕州区等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情况进行了督导,听取了我市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各县(市)、区集贸市场、大街小巷、社火表演场地等场所,实地查看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情况,没有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通过走访商户,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现象。
1月份,我市优良天数共16天,比去年同期多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1.6%,位居全省首位。(亢璇璇 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