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17年兵役登记公告

2017-02-10 08:53:51来源:三门峡日报

2017年我市兵役登记工作从1月10日起全面展开,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一、登记对象

常驻户口在三门峡市范围内,201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1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登记。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年龄在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年龄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登记办法

各乡镇、街道、高中以上学校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武装部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

《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督促本校适龄男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普通高等院校在进行新生学籍及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当查验学生兵役登记情况,没有登记的,应当督促学生登记。

2017年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条件标准等内容,待确定后及时公布,请持续关注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

五、政策咨询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关注微信: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henanzhengbing)。

3.现场咨询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322;

湖滨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700;

灵宝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710;

义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720;

渑池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730;

陕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750;

卢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电话:687276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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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张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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