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令”发布 三门峡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

2017-02-06 09:32:07来源:大河报三门峡 作者:房琳 颜钊

去年1月,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其中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燃放、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今年是三门峡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的第二年,除了三门峡市区、陕州区外,三门峡市的渑池县、灵宝市也加入到了禁燃行列。

春节期间,大河报记者在三门峡市区走访,并没有发现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

李先生在市区经营一家副食商店,他告诉大河报记者,以前每年春节前,他都会进一些烟花爆竹卖,但是从去年开始,他便不再卖。“现在空气污染大家都关注,买的人越来越少,加上政府的禁燃令,生意自然做不了。”李先生说。

走访中,不少市民对禁燃烟花爆竹表示支持。“我家今年买的是电子炮,不污染环境,还有过节气氛。”市民赵女士说。

大河报记者从三门峡市供销社获悉,2016年1月,三门峡开始实行禁燃令时,供销社下属的三门峡市鞭炮公司进了1.6万余件烟花爆竹,但如今过了两个春节,也只卖出了一半左右。

“在禁燃之前,这些货基本上正月十五就能卖完,如今人们环保意识增强,过去数十天能卖完的货,如今两年也没有卖完。”三门峡市供销社党委委员、调研员张保强说。

禁燃令下,人们环保意识增强,相关部门也加强了监管。

大河报记者从三门峡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共检查涉危涉爆从业单位及仓库128家,发现整改隐患5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制止燃放烟花爆竹10起。

据三门峡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1月27日至2月1日(除夕至初五),三门峡市优良天数3天,比去年同期(2016年除夕至初五)增加1天; P M10平均浓度为164ug/m3,比去年同期下降29ug/m3,下降15%; P M2.5平均浓度为90ug/m3,比去年同期下降33ug/m3,下降26.8%。(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颜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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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薛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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