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从外地来三门峡工作已有两年,租住在黄河路一小区内,打算明年把孩子接到三门峡上学,听说需要居住证,却不知该如何办理。
记者了解到,近日我省出台《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保障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卫生计生等多方面的权益。昨日,记者咨询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社区大队工作人员获悉,我市可以办理居住证。
湖滨分局社区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合申领条件者在申领居住证前,需要先办理暂住证。申领者持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本人身份证等文件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进行登记,取得暂住登记凭证。从登记之日起满半年以后,申请人可以持个人相关申报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户籍室办理居住证。
对于外地来三门峡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是否需要此证,记者从市教育局基教科了解到,根据2016年中小学学生入学的相关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持户口所在地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证明)、市区暂住证等材料。“我们当时与相关部门协商过,暂住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即可。”该科室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