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猛 通讯员高大锐 高东泽)为确保农民工和企业职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保障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2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等11个部门联合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其他权益保护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人数明显下降,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单位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举报投诉电话:三门峡市 2855273,渑池县 4810258,义马市 2200213,湖滨区 2953533,陕州区 3834530,灵宝市 8864911,卢氏县 787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