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啦!
今日,大河报记者从三门峡市民政局获悉,11月19日三门峡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将三门峡市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到3050元。据悉,这也是今年该市第二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据三门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份,三门峡市第一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2600元提高至2900元。
“这次提标主要是依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提高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2900元提高至2960元。”该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三门峡市顺利完成2016年的脱贫任务,根据实际情况,三门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积极协商,将该市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50元。(记者 颜钊 通讯员 焦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