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力还钱,男子以朋友结婚欲借婚车为由,骗走他人越野车,后将车辆抵押8万元挥霍。近日,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韩某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
韩某好赶潮流,平时消费超前,最大的爱好是在淘宝购物,但因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日常消费主要依靠借钱,拆东墙补西墙。因外债到期,无力还钱,韩某于2016年4月30日,捏造朋友结婚需要借车使用一两天的事实,骗走前同事的妹妹马某的丰田汉兰达越野车,并约定5月2日早上9点之前还车。次日,韩某以每天1300元利息将车抵押给贾某借得人民币8万元,随即将其中4.5万元用于偿还信用卡和借款,其余的钱用于淘宝购物。
由于韩某未能在约定日期还车,马某及其亲属便多次打电话催促其尽快返还。韩某先后以汽车还在异地当天无法赶回、车辆被剐蹭正在维修、丈母娘开车出门旅游等借口推脱,甚至不接马某等人的电话,推迟还车时间。后马某及其亲属通过他人约见韩某,并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报案。(通讯员 郭梦溪 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