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醒
冬季已经来临了,集中供暖也已经开始,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现在开始要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区委、区政府下发了通告,广大市民朋友要注意了!
一、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湖滨区辖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其中,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内、工业园区、上阳苑景区等周边区域和主要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为重点区域。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垃圾,严禁乱倾倒、露天焚烧。各乡、街道、工业园区和上阳苑景区要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焚烧行为;要大力开展禁焚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禁焚政策,全面营造禁焚氛围。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露天焚烧行为,区城管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