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规定》试行 投诉商家最高可罚款10万元

2016-11-07 11:36:05来源:TechWeb.com.cn 作者:明宇

11月5日消息,一年一度的双11即将到来,准备好要买买买了吗?消费者都想借此机会买到便宜货,却中了某些“黑心”商家的圈套,即先提高价格在大打折扣促销。不过,再也不用买买买担心价格被坑了。

11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如果消费者投诉电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网购平台应该配合调查,否则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进行处理。按此规定,平台若逾期不配合调查,最高可被处以10万元罚款。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双11”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提醒经营者依法促销。京东、国美、亚马逊等18家企业参加了告诫会。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禁止商家使用易误解的标价,并将打击虚构原价的行为。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发布会,见证阿里巴巴等8家企业共同签订《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对炒作信用的行为进行删除账户、限制营销等专项整治。

天猫、京东等平台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打击商家虚抬价格的行为。天猫负责人表示,今年“双11”晚会报名规则明确提出,期间卖家的活动价必须是从9月15日起至11月10日期间最低成交价的基础上,至少再让利10%,即至少为9折或更低。

对于商家虚构价格的行为,天猫负责人表示,会立即将该商品清除出购物节活动会场,遇到消费者举报的虚抬价格行为,也将对商家进行严惩。

京东负责人表示,京东在“双11”前针对自营类手机产品推出20天保价活动,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的20天内发现手机降价,京东将赔付消费者损失。(明宇)

阅读全文
阅读(0) 编辑:薛睿倩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的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三门峡生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其它网站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smxtougao@163.com
相关阅读
新闻热图更多 >>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