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案外人席某因阻碍执行公务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
胡某某诉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宝市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某停止侵权,腾出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胡某某。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胡某某遂向灵宝市法院申请执行。
灵宝市法院在执行中,多次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释法明理,但李某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该院依法对李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李某某在拘留期间和拘留期满后,仍不思悔改,拒不腾房。10月21日,灵宝市法院组织“执行突击队”,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前往涉案房屋依法强制执行。李某某拒不配合,灵宝市法院决定对李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万元并强制带离现场。
执行干警在组织腾房过程中,李某某的一名亲属打电话叫来案外人席某,席某开来一辆轿车堵在执行警车正前方。席某不但不听劝阻,还不停地辱骂执行干警,严重阻碍了执行工作。随后,执行干警合力将其擒获,灵宝市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万元。
当日晚,在执行干警组织下,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案成功执结。(宋清波 张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