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水利局
关于申报2017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通知
三门峡城市规划区(含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开发区)各用水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2017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使用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
2.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非居民用水户)月用水量达到100吨以上的(含100吨);
3.经营洗浴、游泳、洗车和水上娱乐等特殊行业的用水单位和个人;
4.建筑等行业临时性用水。
二、申报时间
所有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用水情况,在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计划科申报2017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并领取相关表格。
三、申报程序
1.各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在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计划科申报2017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并领取填报相关表格。
2.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经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的用水报表,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汇总平衡后,于12月31日前核定下达。
3.各用水单位和个人根据核定的年度用水计划和单位实际用水情况按季度和月份进行分配,并在2017年1月10日前报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备案。
对逾期不申报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和应被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而拒不纳入计划管理的用水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袁振龙 关青
联系电话:0398-2808064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虢国路西段三门峡水利局办公楼419房间
附件:2017年申报用水计划指标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9日
附:
2017年申报用水计划指标时间安排
学校、医院类: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酒店、洗浴类: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洗车、企业类:2016年11月1日至11月6日
餐饮、饭店类: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自备井、银行类: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行政事业类: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