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一“老赖”周末约请法官 法官虚意应承计捉“老赖”

原创2016-10-17 11:44:10来源:三门峡生活网 作者:习兆祺

三门峡生活网讯 “你们的诚信呢?说好的请你吃饭,你们法院却将我拘留了。”“你的诚信呢?你的守法意识呢?法院依法向你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为什么熟视无睹,传而不来,找而不见”这是10月16日中午,在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一庭办公室里“老赖”刘某某与执行法官的一番对话。

法院调解

2015年6月,在陕州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朱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樊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刘某某自愿于2015年7月25日前返还原告施工保证金,被告樊某某承担连带责任。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没有按期履行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法律义务,于是原告朱某某来到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樊某某分别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但二人目无尊法,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于是10月15上午,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传唤刘某某,让其在10月16日中午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随后刘某某在电话中表示要请执行法官吃午饭,边吃边谈案件情况,执行法官立马顺势“答应”。没想到在其来到法院后,等待他的是一副锃亮的手铐。

法官说法

根据此案,三门峡市陕州区执行法官在此告知广大失信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同时也劝告广大失信被执行人,一定要认真对待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主动履行,积极履行,维护个人诚信。不要将法律规定当儿戏,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习兆祺)

阅读全文
阅读(0) 编辑:张桃
版权声明:本文系三门峡生活网原创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已经协议授权的媒体转载须注明“稿件来源:三门峡生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新闻热图更多 >>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