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9月28日,渑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艰辛摸排,成功在西安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逃犯刘某抓获。
2014年7月,渑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警,渑池县陈村乡人刘某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且牵涉人员较多,金额较大。经侦大队接令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经查,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6岁,渑池县陈村乡人,现住县城新华街)以经营铝矿石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社会群众公开宣传,承诺以月息一分五至三分不等的高息为诱饵,吸引了一大批群众存款,其中有工人、农民、退休干部职工,甚至有现职干部,先后共吸收燕某某、崔某某等28人资金2000余万元。2014年5月以来,刘某因生意亏损,资金链断裂,不能向集资群众兑付后潜逃。
渑池警方立案后,多次对刘某实施抓捕未果。2016年以来,主管经侦工作的局党委委员高飞对刘某的抓捕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务必在10月份前将刘某抓获归案。为此,经侦大队专门成立专案组,主管领导高飞多次带队到市局合成作战中心协调工作,大队长李卫锋在县市两级技侦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带领民警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
2016年9月初,民警得到线索,刘某可能潜逃在陕西省西安市。李卫锋当即连夜带队赶赴西安,驻扎当地开展侦查。经过艰苦卓绝的工作,9月28日,在确定刘某潜逃的大致位置后,李卫锋带领民警韩杰、段颖睿仔细摸排,蹲点守候,最终于当天下午在西安市雁塔区将正在饭店后厨的刘某当场抓获。当看到突然出现在面前的民警,犯罪嫌疑人刘某还假装糊涂地说:“你们误会了吧?”民警义正辞严地告诉他说:“我们就是来解除误会的!请跟我们走吧!”
至此,犯罪嫌疑人刘某落网,正式宣告该局自2014年以来办理的13起非法集资案件全部成功告破。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对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宋健 段华峰 张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