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车祸精神残疾
结发妻起诉离婚被驳回
丈夫出车祸后精神残疾,妻子却要起诉离婚。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离婚案,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妻子的离婚诉求。
经了解,原告与丈夫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06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本来幸福美满的一个三口之家却因2015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发生变故。张某受伤住院,经有关部门鉴定为脑挫伤后综合症,为八级精神伤残。
陕州区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了解后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一个孩子,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建立了夫妻感情。2010年原告提出离婚,但之后又撤诉且获本院准许,双方仍能继续共同生活多年,证明彼此都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如今,被告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为八级精神伤残,不能正确表达,双方无法正常沟通。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不充分,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综上,陕州区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做出不予支持离婚的判决。(房琳 焦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