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微信公众号:大河报三门峡从三门峡市湖滨区综治办获悉,湖滨区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00名辅警,协助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要求为湖滨区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成员,年龄18—45岁周岁,具有高中(职高、中技)或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00名,全部从事各乡(街道)、村(社区)的“一村(社区)一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湖滨区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成员,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强;
4、年龄18—45岁周岁(1998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具有高中(职高、中技)或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前科,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4、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5日
2、报名办法:由各乡(街道)、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负责宣传、推荐、报名,于9月15日前以乡(街道)为单位将报名表汇总后,交区政法委综治办,地址:区委办公大楼一楼西122室,联系人:苏丹,电话:3058909,邮箱:hbqzzb122@163.com。
3、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扶贫户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8张。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各公安分局负责,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综治办牵头,公安分局参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招聘人员。
6、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招聘名额不足时,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额补充,补充的招聘人员条件另行规定。
四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就近分配的原则,派遣到辖区各公安分局“一村一警”网格工作站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劳务人事关系放在劳务派遣公司,公安机关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用、管理、考核;日常管理受公安、村(社区)双重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出现不胜任工作、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以及所在的村(社区)提出处理或解聘意见,报区综治办备案。
六待遇
此次招录人员按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月薪16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七纪律监督
1、实行全面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是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三是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四是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3、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