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一男子商场门口停车无端被剐 造成损失由谁埋单?

2016-08-26 10:05:00来源:西部晨风 作者:徐洪波

(记者徐洪波)“将车停在商贸城门口,从商贸城里买东西出来,发现车的左前方被剐了一道,找商贸城管理部门论理,得到回复却是与他们无任何关系……”8月24日,卢氏的胡先生说起自己的爱车无端被剐一事非常恼火。

据介绍,当日上午10时许,胡先生开着刚买的爱车到三门峡义乌商贸城买汽车坐垫,由于是新车,还未上牌照,就把车停放在该商贸城北门口靠西一处有监控镜头的停车位上,随后就到商贸城里购买坐垫去了。大概一个小时后,胡先生买好坐垫准备离开时,发现爱车的左前方被剐了一道20多厘米长的痕迹,看到这种情况,胡先生立即找停车不远处的一名保安询问情况,该保安表示,他们只是管理门口附近是否堵车,至于车怎么被剐了,他们不知道。胡先生随后报了警,民警了解到,胡先生停车处的监控镜头坏了,无法调取监控录像,没有办法找到肇事车辆,建议胡先生和商贸城管理部门协商解决。而该商贸城工作人员也认为无法判定胡先生的车被剐是否属于他们的责任。

胡先生认为,之所以来义乌商贸城消费是考虑到这里停车方便,而车是停在商贸城门口被剐的,他又是在该商贸城内消费的,因此商贸城有义务看管好消费者的车辆。“商贸城的人说监控摄像头坏了,无法正常使用,不能提供给消费者安全保障,信誉何在?”胡先生气愤地说。

记者向该商贸城管理部门的马先生了解此事,马先生表示,对来此消费的客户,他们都是尽最大能力看护消费者的车辆,责任划分是明确的,像胡先生的情况,因此处的摄像头坏了,无法看到整个过程,车子“受伤”与他们无关。

记者就此事咨询三门峡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何律师说,像胡先生的遭遇,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警示标志造成顾客车辆受损,顾客可以通过与商场协商、消协投诉、法院诉讼等形式,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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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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