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微信公众号:大河报三门峡从义马市公安局获悉,今天凌晨,该局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对毛沟水上乐园殴打他人事件查处结果的情况通报》。
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8月13日,义马市东区毛沟“碧水湾”水上乐园发生殴打他人事件,义马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本案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8月13日16时许,参与义马市“碧水湾”水上乐园殴打他人的涉案双方当事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8月16日,义马市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结伙殴打他人的水上乐园员工白某斌、白某楠、王某鹏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给予白某红、王某战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殴打他人的陈某涛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