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县人社局与县扶贫办联合制定出台了《渑池县贫困村设置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于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
《办法》规定,全县共设置41个贫困村公益性岗位,41个贫困村每村1名,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按月计发,时间为3年。各贫困村公益性岗位人选由本村和驻村工作队推荐至县人社局考察通过后,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并对招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即所在乡(镇)人社所和村委实行平时和年终考核考绩,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努力、不尽职尽责或严重失职者可随时予以解聘。
据介绍,预计本月底之前,4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将正式上岗工作。该岗位由县人社局结合贫困村实际和精准扶贫对象特点合理开发设置,岗位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完善、及时更新本村贫困劳动力基础数据台账和转移就业动态统计汇报,为转移输出做好服务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就业保障工作。(李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