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用电频繁,三门峡消防支队提醒您,警惕家用电器设备火灾。
1.家用电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已损坏的绝缘零件应及时更换。
2.电源插座要有足够的容量,多种大功率的电器不宜同时使用。
3.控制好家电的使用时间,发热型电器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如手摸塑料外壳明显发热,应停止一段时间后再继续使用。
4.保证空气流通,及时散热。家电不要放置于封闭的木柜中;小型家电不能直接重叠摆放;各类家电应与墙面保持间隙距离。
5.尽可能远离其他可燃物。如尽量使窗帘等避开空调器,或采用阻燃型织品的窗帘布;手机充电器不应直接放置于沙发等可燃物上长时间通电;电冰箱后面不可塞放可燃物,不要在电冰箱内储存化学危险物品。
6.使用频率高、作用时间长的家电如空调、电风扇的转动部件要定期加油。
7.加热式电器如电熨斗、直(卷)发器等,使用时不要轻易离开,离开前需断电并放置在不可燃物体上。
8.如遇电器起火,应立刻切断电源,清除电器周围易燃物品。(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