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听信他人的话,举报者不明就里便拨打电话投诉状告执法民警“酒后持枪执法”。面对酒精测试为零的事实,举报人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日前,陕州区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举报人任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对涉案的其他人员加紧调查。
“派出所民警酒后持枪执行公务!” 6月17日,接到店子乡村民任某某的举报后,陕州区公安局纪委督察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检查和简单询问后,在店子乡政府领导、村民代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对被举报的派出所副所长进行了酒精主动检测、被动检测,结果显示分别为“无酒精”“0毫克/100毫升”, 至此,可以认定这是一起蓄意诬告陷害、恶意投诉公安民警的案件。公安纪委督察人员一方面向区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方面立即现场取证,保存证据,同时与举报人周旋稳控,进行依法传唤。
任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交代了在其本人不在场、不知情的情况下受他人指使,打电话举报投诉店子派出所副所长酒后持枪执行公务的违法事实。鉴于任某某恶意举报投诉,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当晚,区公安局对任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李安泽 徐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