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欠费 6月30日前可补缴 7月1日起不再允许跨年补缴

2016-06-21 10:31:25来源:西部晨风 作者:程倩

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办理流程 记者 程倩 摄

(记者程倩) 6月20日上午,三门峡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内人头攒动,等待办理业务的群众排起了长龙。据了解,他们是为了赶在6月30日之前补缴养老保险个人欠费。

近日,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严格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张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通知我市原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于6月30日之前补缴养老保险个人欠费,如未及时补缴,从7月1日起,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政策规定对个人的往年欠费予以核销,以后不再跨缴费年度补缴,个人只能向后顺延缴费。

当天,在社保大厅内,众多市民通过询问工作人员或操作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自动查询机,了解各自的欠费情况并及时补缴。市民韩女士说:“我在微信上看到了补缴养老保险的通知,今天一早就过来帮丈夫办理相关手续了。过去缴费总是稀里糊涂的,现在对政策更加了解,以后每年再定期来缴费,感觉办事更方便,心里也更清楚了。”

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灵活就业科科长芦艳粉表示,过去,相关人员可以随时补缴养老保险个人欠费,但今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年度缴费,欠费超过一个缴费年度,不允许追溯补缴往年欠费。也就是说,为了避免给自己的相关待遇造成不利影响,每年6月底前必须将费用缴清。”

为了应对本月的缴费高峰,市社保中心将上午和下午的下班时间分别延长至12点40分和19点,且周末不休息,原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抓紧时间前往该中心,及时补缴养老保险个人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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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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