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移动该为“套路”承担什么责任

2016-06-08 21:41:00来源:三门峡手机台 作者:ET005
 
 

6月7日,三门峡移动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出消息集评论就可以低价领取三星或者苹果牌同款智能腕表手机,引发广大市民疯转。同时,微信网友大呼让三门峡移动少点套路。本台记者到三门峡移动公司做了实地调查,营业员告诉记者:这只是微信的宣传,和实际操作是不一样的。

 

 

 
        问题一:集满评论再加不到100就可以领到智能腕表手机吗?
        真相:集满评论还要增加附加条件:强制办卡才能拿到智能腕表手机。
        部分网友集满评论已经去了现场,然而,却被告知必须办卡才能够拿到智能手表。然而这款移动卡的套餐标配是每月消费不低于18元。然而小编已经翻找了无数遍三门峡移动官方公众平台发出的这篇文章,只显示“中国移动感恩大派送!不限量,无条件!”并没有提示还需要办卡,霸王条款又加一条。
 
 

 
        问题二:智能腕表手机这么便宜,是真的吗?
        真相:说的是同款,用含糊的词语诱导广大市民,其实三门峡移动换购的智能腕表手机品牌是索立信,网上报价99-140元不等。
        市民们有的已经办卡兑换了智能腕表手机,拿在手上却感觉并不好用,而平时关注苹果和三星的市民都知道苹果和三星的腕表基本报价在2000元左右,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占便宜心理,而精明的商家怎么会让自己吃亏呢?现在给广大市民科普一下:苹果的智能腕表只能连接苹果系统的手机,而广告上说能连苹果和安卓系统的手机,已经是一个很致命的漏洞了。下面是部分网友兑换后的感受:
 
 

 
        记者在发稿前一个小时,发现三门峡移动公众号发出的这篇文章已被腾讯后台强制关闭,关闭的原因是“经用户投诉,发现此内容涉嫌诱导分享”。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是什么原因使三门峡移动敢这么愚弄客户,仅仅一个感恩活动都这样欺骗消费者,平日用户使用的套餐中是否也存在这样的套路,也是值得广大移动用户深思的!三门峡移动用这样的宣传方式只会让广大用户对移动公司渐渐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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