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 家人出交通事故死亡后,亲属不是理性地解决问题,而是在省道上搭设灵堂,致使道路被堵塞70 多个小时。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带人堵路的邱氏兄弟被判刑。
2015年8月24日6时许,陕西省洛南县居民姜某驾驶重型货车,驰往卢氏县官坡镇。当该车行至311省道官坡镇兰西村箭杆岭路段时,与兰西村男子邱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邱某当场死亡。
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出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后,死者的哥哥邱老大、弟弟邱老三拒绝民警将肇事车辆拖离现场,并组织亲戚将邱某尸体装入冰棺,在事故现场搭建灵堂,组织死者家属和亲戚20余人守灵。公安民警多次劝说,但邱老大、邱老三及其亲属拒不听从。直到8月27日22时许,肇事司机姜某家属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死者26万元后,邱老大、邱老三及其亲属才将死者尸体和肇事车辆移离现场,撤走灵堂。邱老大、邱老三等人的行为,致使311省道断行70余小时,大量车辆无法通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邱老大、邱老三聚众堵塞交通,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邱老三因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邱老大因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6个月。宣判后,二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记者 房琳 通讯员 赵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