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投诉多 三门峡工商局支招防陷阱

2016-04-21 09:47:03来源:西部晨风 作者:李博 张倩

(记者李博 通讯员张倩) 今年一季度,三门峡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7件,举报12件,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多达44件,占消费者总投诉的近15%。对此,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大家购车时应注意的问题。

消费者李某于2月1日在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全款购买了一辆别克昂科拉1.4T越野车,提车时商家承诺45天交付车辆合格证,但直到3月31日李某仍未取得合格证。李某遂投诉到“12315”指挥中心,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才将合格证交予李某。

“这只是多个投诉中的一个典型。”“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分析认为,交通工具类投诉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汽车主要零部件在“三包”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商家不愿承担免费维护责任;二是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问题,消费者付了定金后被要求必须购买保险等相关产品;三是车辆证件、手续问题,消费者购车后商家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合格证,导致后续手续无法办理;四是车辆交付时商家无故加价。

为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定金交付前详细询问。汽车销售员在销售时往往只告诉消费者有多少优惠,而不会主动告知有没有附加条件,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一定要咨询清楚除了购车款之外,是否还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汽车商业保险,提车时是否加价等信息。二是签订购车合同。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注明车辆与合格证一起交付,消费者与商家约定好的优惠事项最好以书面形式在合同中注明。三是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车辆在经销商承诺的维修期内,应及时到有资质的正规经营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若遇到车辆出现问题,商家说“需观察一段时间”等,消费者一定要尽可能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四是保留好购车凭证,以便及时维权。消费者应保管好购车时交付所有资金的书面证明,如果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不妥,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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