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宝苹果” 品牌收益4.2亿元 位列全国第四 果品类县级第一

2016-04-11 08:54:49来源:三门峡日报 作者:王丽霞 张邓灵 王

(记者王丽霞 通讯员张邓灵 王益博) 日前,浙江大学CARD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发布了“2015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品牌收益百强榜”,“灵宝苹果”以4.2亿元的品牌收益位列第四,居果品类品牌收益县级市第一位。

品牌收益是指品牌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消费者所支付的高于同类一般产品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超额利润。浙江大学CARD农业品牌研究中心的价值评估体系是基于十多个国际品牌价值评估模型,结合农产品品牌特征,经由德尔菲法研究论证而成,其提出的品牌收益计算公式是:年销量×(品牌零售均价-原料收购价)×(1-产品经营费率)。

近年,我市高度重视“灵宝苹果”品牌建设工作,按照“灵宝苹果”品牌发展战略规划顶层设计,制订了《灵宝苹果品牌建设2015—2017年实施意见》,采取市场带动、科技推动、政策驱动的办法,实行“母品牌突出、子品牌联动”的策略,不断加强品牌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连年举办灵宝苹果展销大会、参加国家高端果品推介会,在中央电视台和京沪、京广两条主要高铁线路播放宣传片,设立北京、上海、杭州、郑州等大中城市灵宝苹果专卖店,完善灵宝苹果质量追溯信息体系,着力培育壮大“灵宝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拉动果品产业链上各子品牌全面发展。“灵宝苹果”先后荣获中国十大名优苹果、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50强、中国生态原产地知名品牌、中国知名品牌、中国名牌农产品等称号。2015年12月,“灵宝苹果”荣登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初级农产品(含花卉)类地理标志产品第十名,品牌价值达171.08亿元。目前,灵宝市苹果种植面积90万亩,年产量140万吨,带动包装、销售、贮藏、运输以及农资供应等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产业化集群总产值达2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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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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