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一女子分期付款购车 遭遇不在售车店续保不退押金

2016-03-10 11:07:20来源:黄河金三角时报 作者:郑帅

车主质疑——分期付款购车“续保押金”合理吗?律师:“续保押金”是一种强制消费。

(时报记者 郑帅 文/图)日前,市民张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2015年4月,她在三门峡某进口汽车销售公司分期付款买了一辆轿车,并交纳了“续保押金”3000元。如今该店已经关门歇业,张女士想自主在保险公司购买车险,该店原工作人员则要求她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才将押金退还。记者通过走访发现,“续保押金”几乎成了市区各汽车销售公司办理贷款买车的潜规则。

遭遇:不在售车店续保不退押金

张女士告诉记者,2015年4月,她在三门峡某进口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办理了3年分期贷款。据她回忆,在购车过程中,该4S店销售顾问让她缴纳了3000元的“续保押金”。今年2月底,张女士的车险合同即将到期,可她到该销售公司咨询今年保险的事宜,发现公司已经关门。

随后,她到多个保险公司咨询汽车保险的价格,发现从三门峡某进口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保险的价格超出其他公司近一倍,加之该公司已关门,所以她决定在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但如今,她却不知道该找谁退回“续保押金”。

调查:“续保押金”成汽车分期销售潜规则

3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销售公司一名原销售负责人辛经理,辛经理告诉记者,分期付款买车,必须在按揭期内在他们公司购买保险,否则不予退还“续保押金”。记者质疑该销售公司已关门,辛经理说这部分业务由“分期公司”来办理,只要按要求到分期公司续保,就可得到“续保押金”。辛经理还告诉记者,这在汽车分期购买中是普遍现象。

当日,记者在市区多家汽车销售店走访后发现,正如辛经理所言,分期购车交纳“续保押金”是普遍现象。各汽车销售店收取的“续保押金”均在3000元左右。记者询问得知,在店内购买保险的年限和分期贷款的年限相同,但是必须先交纳押金,以保证第二年继续在店内买保险。

业内人士:销售公司捆绑保险缘由利润丰厚

卖车和卖保险本是两个不同的销售行业,为何却如此紧密联系在一起。从事汽车销售的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原因。“销售保险的一个好处,就是销售公司和销售人员都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丰厚的返利。”该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除了卖车,汽车销售店还从其他附加项目上赚取利润,捆绑销售保险只是利润最高的项目之一。

采访中,辛经理向记者分析:“金融公司贷款给你,虽然汽车使用权是你的,但实际拥有者还是金融公司。如果你不交‘续保押金’,无法保证你是否买了保险,若车辆有损失,损失的就是公司。”而记者随机电话咨询了几家外地汽车金融公司,他们的客服均表示不会强制要求车主买保险,也不会要求按揭车辆交纳“续保押金”。

律师:“续保押金”是一种强制消费

近几年,随着汽车按揭消费方式逐渐兴起,像张女士这样被“续保押金”困扰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市区一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车主有自己选择商品的权利,让购车者在按揭期内,通过汽车销售公司买保险甚至交纳“续保押金”,确保第二年还在此买保险,带有强制消费的性质。“若该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诉至法院。”

张女士表示,如果与三门峡某进口汽车销售公司协商不成,将投诉至消费者协会。

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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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0) 编辑: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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