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政府关于设立湖滨区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的
通 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减少大气环境污染,防止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兼顾传统习俗,做到疏堵结合,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春节期间在湖滨区辖区内设置6个集中燃放点,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燃放时间
正月初一至正月十六每天9:00—17:00
二、集中燃放地点及行车路线
高庙乡
1.高庙乡国土资源所门前广场
行车路线:经一路——沿黄公路——高庙乡国土资源所门前广场
联系人:侯玉杰
联系电话:13603818470
2.大安广场
行车路线:经一路——沿黄公路——高庙乡政府大安广场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15690800293
3.位家沟村唐凹景点
行车路线:市区——沿黄公路——位家沟村唐凹景点
联系人:侯念周
联系电话:13513886192
磁钟乡
4.磁钟乡集中燃放点
行车路线:黄河东路——崤槐线——S314线——大雷线——磁钟乡政府丁字路口东500米空地
联系人:张景春
联系电话:13839825159
交口乡
5.瑞通汽车城东空场地
行车路线:河堤北路——电厂路——河堤南路往西400米
联系人:张 兵
联系电话:18639780221
6.农业高科技示范园
行车路线:河堤北路——朱家沟大桥向东200米——金地农业生态园
联系人:刘元亭
联系电话:13803980359
三、注意事项
1.禁止任何人员在非集中地点和规定时间外进行燃放行为。
2.禁止燃放没有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燃放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集中燃放点所在乡要做好集中燃放点安全维护和垃圾清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燃放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
4.其他时间的燃放事宜参考以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