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一男子盗窃抢劫不悔改 数罪并罚获刑五年 罚款5000元

2016-01-26 16:00:45来源:三门峡生活网

三门峡生活网讯 被告人李某某在盗窃同村村民任某某家中财物后,不思悔改,时隔一个月后,再次持刀威胁他人并非法占有被害人的钱财和东西,最终李某某难逃法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015年12月份,陕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7月15日,李某某得知同村村民任某某家里没有人,趁其翻墙进入任某某集中,盗走房间内900元现金和一枚黄金转运珠。

8月5日,在预谋之后,李某某乘坐蔡某某的桑塔纳出租车,随后持刀胁迫蔡某某,抢劫了其380元现金和手机一部。蔡某某趁李某某不备,打开车门脱离现场,随后李某某驾车逃走,在行驶一段距离后汽车逃跑。在案发后经鉴定李某某第一次盗窃的黄金转运珠评估值为315元,第二次抢劫的手机评估值为470元。

案中的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案犯李某某主观上有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他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法院作出了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00元的判决。

法官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合法的途径所创造的财富才能被世人尊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年关将至,大家也应该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焦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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